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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阎晓斌
责任编辑:酒泉中院
发布时间:2023/11/30 8: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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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及省市主题教育有关文件精神,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有关篇章,安排部署了贯彻落实工作。市委第五巡学旁听指导组列席会议,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宏伟主持会议,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倩通报市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
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学旁听第五工作指导组组长王宏斌充分肯定学习成果,并对加强和改进市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省市委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切实把中心组学习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的思路和举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推动中心组学习的效果转化,带动本部门的党员干部大兴学习之风,着力打造学习型党组织。二是突出政治引领,进一步聚焦学习的理论性和系统性。坚持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及时跟进学,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深入理解把握精髓要义。进一步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关健少数”的带头作用,切实把广大干警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三是注重学用结合,进一步提升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学用结合,不断推动学习成果转化。结合目前主题教育调查研究和检视问题,发现和解决一些制约法院案件质效、审判监督、审判管理的突出问题和难点堵点,为推动我市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贡献力量。
刘宏伟表示,市法院将以此次集中学习为契机,提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效,进一步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虚心接受巡学旁听指导组建议,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引向深入,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酒泉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更好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会上还传达学习了“过紧日子”相关文件和《省法院关于推进新时代甘肃法院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听取了相关工作汇报,研究讨论了贯彻落实意见。市法院3名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六个必须坚持”专题进行了研讨交流发言。
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县级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