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金塔县人民法院通过查询并冻结被执行人账户,迅速执结多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到位金额8万余元。
该类案件情形并不复杂,均为被执行人从某农机公司购入中型拖拉机用于农耕等作业,购入方式均为分期付款,但是购买人由于各种原因,在付款一段时间后中止了还款,并在农机公司向其催款后仍以各种理由推脱,由于农机公司业务负责人的更换,导致双方矛盾加大。于是农机公司诉上法庭,经法庭审理判决后,购买人仍拒不还款。农机公司便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中,被执行人还是不愿意还款,理由是经济紧张。但是执行法官经过查证发现多名被执行人账户中存款充裕,不存在对剩余不多的案款支付困难的情形,执行后也不足以影响其日常生活,于是依法冻结并划扣了被执行人名下存款,多起案件案款得以迅速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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